政策法规
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55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凭第三国签证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不需要申请中国签证,可途经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停留144小时,并从广东省具备客运功能的32个对外开放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出境。符合条件的外国旅客,持填好的《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出境卡》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三国(地区)签证、144小时内已订妥的联程机票和提前打印的酒店凭证前往“到达边检24/144小时等候区”,向中国边检申请。
政策适用国家及口岸详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网站:http://ka.sz.gov.cn/index.html
24小时过境免办手续政策
中国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对世界各国人员实施2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外国人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定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可免办签证;如需离开口岸限定区域,应当向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具体详见国家移民局网站:https://www.nia.gov.cn
中国海关禁限带物品及需要申报物品
1海关禁限带物品
1.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1.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1.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1.4各种烈性毒药。
1.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1.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1.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2需向海关申报物品
2.1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2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2.3超过2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
2.4货物、货样、广告品。
2.5 其他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具体详见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您的托运行李将直达目的地,如果您携带了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请于海关现场填写《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相关手续。
出入境信息查询网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第43号令)
2.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
